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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点击:时间:2023-03-21 08:51:18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利奖励)的通知》(粤财工〔2020〕228号)的有关要求,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促进专利权市场化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行政辖区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申报企业为质押专利、商标的出质人,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已完成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

  二、主要任务

  对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获得的质押融资贷款利息进行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支持方式

  总贴息额度为20万元,按已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额度比例给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凭证及合同。

  五、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申报单位于2021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韶关市北江中路37号)。

  (二)项目审核。我局集中受理、审核,确定贴息名单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局党组讨论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规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依法依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七、申报单位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林仕佳,电话:8177158。

  附件:韶关市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doc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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