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韶关市“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的通报
韶发改联〔2019〕49号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粤能新能〔2019〕50号)的文件要求,市发改局联合市工信局对我市36家“万家”重点用能企业201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十三五”期间,列入我市考核的“万家”重点用能企业共有36家,在36家考核的企业中,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7家,完成等级20家,基本完成等级7家,未完成2家,其中广东始兴县华洲木业有限公司未完成2018年能耗强度目标并且总分低于60分,广东韶关国润再造烟叶有限公司未上报节能自查报告,列入年度能耗目标未完成(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对节能考核工作不够重视。本次考核,部分企业经多次催促仍不按时报送节能考核自查报告。从企业递交的节能考核自查报告的情况看,质量参差不齐,大多企业节能自查报告中没有佐证材料,有的企业附上的数据报表等佐证材料没有盖公章,有的企业能耗强度算错,十分不严谨。
2.节能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能源管理中心,但能源管理中心运行效果不明显,大部分企业未组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有的企业甚至未按要求设立能源管理岗位。部分企业节能管理员节能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难以满足岗位要求。
3.节能资金投入相对不足。部分企业对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积极性不强,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应用较少,节能潜力还未充分挖掘。
三、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评选节能先进示范、节能政策支持单位和项目的重要依据,国有企业的考核结果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发改局将本次节能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
2.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丹霞冶炼厂、广东韶钢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仁化县华粤煤矸石电力有限公司、韶关市北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原韶关市顺昌布厂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和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3.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广东始兴县华洲木业有限公司和广东韶关国润再造烟叶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报批评,尤其是对未报送节能自查报告的广东韶关国润再造烟叶有限公司提出严厉批评。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15号)的第十九条规定,上述两家2018年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必须实施2018年能源审计,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能源审计报告报送到市发改局。对拒不落实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的企业,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8〕15号)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4.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要求: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2019年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暂停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2019年期间的一切政府政策扶持。市发改局、税务局和供电局对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加强日常监察。
我市“万家”重点用能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节能工作部署,抓紧整改自身节能工作存在问题,以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为建设美丽韶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8年韶关市“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9日
附件:关于2018年度韶关市“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