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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韶关市2026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点击:时间:2026-08-25 16:24:14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6〕49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韶关市2026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名称:地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一)申报内容

  为解决县域镇域主导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卡脖子”问题,引导创新要素向县镇村加速流动,提升全市科技助力“百千万工程”创新支撑能力。重点支持县镇域企事业单位围绕竹产业、茶产业、智慧农业、食品加工、农业装备、现代种业、智慧文旅、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医药卫生(含中草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低空经济、自然资源保护等领域对接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具有较大转化潜力和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来韶落地转化应用,推动创新资源下沉,科技赋能“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

  (二)考核指标

  实施周期内,项目申报(承担)单位须获得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新品种)、专利、技术标准制定等科技成果不少于2项,农业类企业累计新增产值不少于100万元、工业类企业累计新增产值不少于200万元。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需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和科研诚信良好。

  2.项目负责人需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如有参与单位合作,项目负责人可为2人,且一人为参与单位人员。项目组所有人员只允许申报此项目1项,项目组人员总数不超过7人。

  3.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100%。

  (四)实施周期及支持强度

  项目开始日期为2026年9月1日,实施周期2-3年;拟支持不超过10项,支持资金强度18.5万元/项。

  二、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为依法在韶关市境内注册、财务及企业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韶关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库),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科研管理相关制度,科技信用良好,且近一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

  (二)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落实《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管理诚信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4〕2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1)。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按《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韶府规〔2023〕11号)以及《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指引》(韶科函〔2024〕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申报时须填写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以及资金补足承诺函(可从系统的下载中心里下载模板)。

  (四)项目考核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项目申报(承担)单位且排名第1,论文需标注“由韶关市2026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支持”。

  (五)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首次访问请删除浏览器缓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组人员或项目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组人员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含)在研或1项(含)以上逾期一年以上结题验收(或未结题验收)的(以2026年7月31日计算)。

  2.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各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更新;新注册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息。

  (二)申报。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账号开设权限;由管理员账号为项目负责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负责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92117:0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点审核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且提交后概不退回!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23日12:00。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92817:00

  (四)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 10817:00 前报送所在辖区县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汇总。由所在辖区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于101417:00前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推荐函以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科技局社农科,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版)发送联系邮箱。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五)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及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竞争性择优立项。

  四、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待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5.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6.资金补足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7.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

  8.项目组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3个月的成员,需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上述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时上传至韶关市科技业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附件材料中。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附上目录,并按以上顺序用A4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请在书脊注明“2026年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2.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韶关高新区科创局:杨小东,0751-8280308

  2.浈江区科技局:卢建城,0751-8313828

  3.武江区科技局:王鼎,0751-8638228

  4.曲江区科技局:胡杰,0751-6667218

  5.乐昌市科技局:赵洋飞,0751-5572905

  6.南雄市科技局:刘春杰,0751-3820205

  7.仁化县工信科商局:李杰英,0751-6800806

  8.始兴县科技局:廖亚飞,0751-3322209

  9.翁源县科技局:蓝玲敏,0751-2872432

  10.新丰县科技局:肖航,0751-2251925

  11.乳源瑶族自治县科技局:李欢,0751-5386526

  (二)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电话:8778883;联系邮箱:snsk8775665@163.com。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号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

  (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邓韶泉,0751-8760028

  附件: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

  2.韶关市2026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推荐汇总表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6 年8月21日

  附件1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wps

  附件2 韶关市2026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推荐汇总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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