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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求废止《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和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工作规则(试行)》《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通告

来源:点击:时间:2026-08-05 11:03:29

根据国家《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及《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和软件产品登记机构的管理,2011年,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和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工作规则(试行)》(粤经信软信〔2011〕4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粤府〔2015〕79号)附件1第1项,软件企业认定及产品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

  为贯彻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精神,加快推动我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培育计划,于2011年印发《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粤经信软信〔2011〕39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培育100家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其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大幅精简各类基地授牌、评比认定类创建示范活动,清理不必要的评审、考核、授牌事项,切实减轻基层及企业主体申报迎检负担。

  综上,《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已无继续实施的现实基础与政策必要,拟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废止《管理办法》的意见,请于2026年8月12日(7个工作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其中,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本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4279

  政务邮箱:gxxrc@gdei.gov.cn

  附件:

  1.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和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2.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和软件产品登记机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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