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6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积极推动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社会发展、创新治理现代化水平等相关课题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 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为依法在韶关市境内注册,财务及单位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科研开发和科技服务能力,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事业单位。驻韶部队和韶关公安机关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申报单位 信用良好,且2025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
(二)项目组所有成员只允许申报此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一人,如有参与单位合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为两人,且一人为参与单位人员。
(三)项目申报须填写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均可从系统下载模板),本次申报的项目均无财政资金支持,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经费。
(四)项目绩效指标涉及专利和论文的,要求专利申请(授权)单位、论文通讯单位均为项目申报(承担)单位且排名第1,论文需标注“由2026年度韶关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支持 ”。
(五)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首次访 问请删除浏览器缓存)。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组人员或项目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组人员有市级及以上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领域 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在研或1 项(含)以上逾期1年以上未结题验收的(以2026年7月31日计算)。
2. 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技信用记录。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二、 申报流程
(一)注册。各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更新;新注册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县级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息。
(二)申报。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账号开设权限;由管理员账号为项目负责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负责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17:0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审核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且提交后概不退回。
(三)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7:00。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00。
(四)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 9月23日17:00 前报送所在辖区县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汇总。由所在辖区县级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30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推荐函以及2026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科技局社农科,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版)发送联系邮箱。原则上不单独受理申报单位报送材料。
(五)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市科技局对申报单位及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竞争性择优立项。
三、 申报指南
(一)专题一支持科研工作者项目
1.申报内容
支持全市高校、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科研工作者结合自身专业特长,重点围绕医药健康(核医学、基因治疗、脑科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医疗制剂等)、公共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生物安全、防灾减灾、安全装备、智慧农业、智慧教育、现代种业、低碳环保、自然资源保护、科技兴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工智能+等社会民生领域,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示范推广等。
2.考核指标
结合项目实际,自行拟定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期内至少有1项研究成果及形式(新产品、专利、论文、标准、培养或引进人才等)。
3.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项目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项目组人员总数不超过7人且年龄均不超过55周岁。
4.实施周期及自筹额度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6年9月1日,实施周期2-3年。拟立项数不超过80项,项目经费自筹且总经费不少于2万元。
(二)专题二 支持科技成果应用推广项目
1.申报内容
支持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研发企业等成果单位开展职务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应用,支持各类型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技术经理人/经纪人培育,提升技术转移转化能力。鼓励以“先用后转 ”模式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
2.考核指标
结合项目实际,自行拟定项目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有1项研究成果及形式(新产品、新工艺、专利、新技术标准、培养或引进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等),其中以“先用后转”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采取“先使用 ”技术合同实施后,后续签订的“后付费”或“后合作”技术合同,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先用后转”服务平台合同备案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作为完成指标。
3. 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需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在岗人员,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项目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大专(含)以上学历。项目组人员总数不超过
7 人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转化应用的成果权属清晰有效、无知识产权纠纷,需签订技术合同(优先支持签订“先使用”技术合同并线上备案,备案操作及合同模板详见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过程管理—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
4.实施周期及自筹额度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6年9月1日,实施周期2-3年,项目经费自筹且总经费不少于2万元。
以上两个专题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监督、绩效考评抽查等相关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立项项目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绩效考评、结题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待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
(三)附件材料:
1. 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证),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等;
2.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及缴税情况证明;
4.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 料;
5.项目组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入职不满 3个月的成员需单位提供相关说明并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最少1个月);
6.科技项目查新报告;
7.申报指南中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8.资金补足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9.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究人员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注:1.上述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时上传至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附件材料中,所有需要打印的材料必须在系统
中下载后打印(需显示水印);打印纸质材料时,上述材料如非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纸质材料请附上目录,并按以上顺序用 A4 纸打(复)印并胶装成册,一式五份,并请在书脊注明 2026 年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2.对于附件材料1-3的纸质材料,高校、三甲医院、驻韶部 队及韶关公安机关等单位可统一只交1份,但需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确认并说明用于本次该单位申报的全部项目。
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附件材料,无关材料不予评审。
五、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韶关高新区科创局:杨小东,0751-8280308
2.浈江区科技局:卢建城,0751-8313828
3.武江区科技局:王 鼎,0751-8638228
4.曲江区科技局:胡 杰,0751-6667218
5.乐昌市科技局:赵洋飞,0751-5572905
6.南雄市科技局:刘春杰,0751-3820205
7.仁化县工信科商局:李杰英,0751-6800806
8.始兴县科技局:廖亚飞,0751-3322209
9.翁源县科技局:蓝玲敏,0751-2872432
10.新丰县科技局: 肖 航,0751-2251925
11.乳源瑶族自治县科技局:李 欢,0751-5386526
(二)韶关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谢海棠,电话:8778883;联系邮箱:snsk8775665@163.com。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2号市科学技术局社农科。
(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技术咨询:邓韶泉,0751-8760028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9日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6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026年度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