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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方向)的通知

来源:点击:时间:2026-05-15 15:04:30


韶关高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韶关市市级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工作规程(试行)》(韶科〔2024〕13号),现组织开展 2026年度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方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g)自行申报,经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属于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重点支持大数据、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轻工、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等领域。

(二)申报项目需为企业牵头、联合高校或科研院所实施的科研攻关项目;或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实施的科研攻关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韶关市境内注册、财务及企业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已纳入韶关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库)并具备相应的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信用良好,且自2025 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劳动违法及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或已完成整改)。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外)本次新申请项目和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总和不得超过3项。

(六)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并承诺自筹资金到位,新增项目经费要求不低于10万元。

(七)项目一经立项,系统将按照申报书填报内容生成合同书,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可修改调整。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外)有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 3 项)未完成结题的,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项目逾期超过一年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及申报单位本年度所有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外,还将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5.项目未经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或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6.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技计划立项的。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各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及单位信息更新;新注册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息。

(二)申报。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帐号开设权限;由管理员账号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17:00 时。

(三)审核推荐。韶关高新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 6月18日17:00 时。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7:00时。

(四)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7月1日17:00时前报送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受理汇总。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于 7 月6 日 17:00 时前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件、推荐函以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产学研科,科室原则上不受理承担单位单独报送材料。

(五)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产学研科对申报单位及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予以立项并下达立项通知。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韶关市2026年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需在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并提交后,当系统显示同意受理纸质材料时,可下载并打印。

(二)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当年注册成立的只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简介、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

4.项目组所有成员雇佣或聘用证明;

5.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与伦理承诺书(可从系统下载模板);

6.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7.与项目申报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上述材料如非原件,申报单位需在复印件(副本)上加盖骑缝公章,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逐页盖章。纸质材料请按以上顺序用 A4 纸打(复)印并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共5份),请在书脊注明申报年度、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1. 韶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杨小东,0751-8280308

2. 浈江区科技局:卢建城,0751-8313828

3. 武江区科技局:王  鼎,0751-8638228

4. 曲江区科技局:胡  杰,0751-6667218

5. 乐昌市科技局:赵洋飞,0751-5572905

6. 南雄市科技局:李翠辉,0751-3820205

7. 仁化县科技局:李杰英,0751-6800806

8. 始兴县科技局:邓文芳,0751-3322209

9. 翁源县科技局:蓝玲敏,0751-2872432

10.新丰县科技局:肖  航,0751-2251925

11.乳源瑶族自治县科技局:李  欢,0751-5386526

(二)韶关市科技局:陈晓丹,0751-8778329

(三)韶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咨询:邓韶泉, 0751-8610771

 

附件:2026 年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县(市、区)推荐函及汇总表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14日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方向)的通知.pdf

附件  2026年韶关市自筹经费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合作方向)__县(市、区)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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