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普 | 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运用
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通过科学的知识产权布局、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将积极促进高水平、大规模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知识产权主要类型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其范围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01专利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专利的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 02计算机软件作品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和计算机软件作品等。 计算机软件作品指的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 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知识产权保护重要环节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从知识产权保护环节上看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环节。 知识产权创造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源泉。以“提升专利质量”作为未来专利战略的目标,进一步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做好专利评估与筛选,真正实现知识产权创造由“以量取胜”向“以质取胜”转变。 知识产权运用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核心。以高质量专利为前提,通过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改善知识产权运用环境,拓宽知识产权运用渠道,创新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形式,切实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知识产权保护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基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由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不断丰富“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机制,真正实现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管理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保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同协同”知识产权管理架构,引导、示范优势企业搭建全方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多层次、立体化、相协同地开展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服务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重点。通过知识产权“获权一用权一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 三、知识产权保护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升科技成果水平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致力于保护权利人在科学技术领域的智力成果,只有对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及其合法权利给予及时全面的保护,才能调动科研人员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二)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知识和智力资源的创造、占有、应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实现对市场的垄断和监督,既有利于成果的实施,又有利于转让,能加速成果的产业化。 (三)知识产权保护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制度保障 科技成果转化是知识产权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降低技术创新的风险和机会成本,激励各类创新主体将创新资源从模仿转向自主创新,,为我国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重要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