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委托单位: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概况:
2009年12月原韶关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韶关市武江区甘棠涂料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韶环审[2009]412号)同意甘棠涂料基地的设立,基地规划总面积588.2公顷,重点发展环保涂料产业,辅助发展电子信息食品饮料产业。2014年6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14]146号)同意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总面积2373.6公顷,形成“一园六区”格局,其中甘棠片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不设居住用地。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甘棠涂料基地纳入韶关高新区管理范围,其名称后续统称为甘棠工业园。经评估,2019年确定甘棠工业园为广东省具备承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化工产业基地之一。2021年韶关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整改意见,结合2019年安全风险评估提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对甘棠工业园(前身名称为甘棠涂料基地)范围内西面已经开发的地块(重点发展涂料、树脂类企业)126.48公顷和红线范围外27.36公顷共计153.84公顷进行了重新规划,委托编制了《韶关甘棠工业园总体规划》和《韶关甘棠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该规划占地面积为153.84公顷,以化工新材料和化学原料药为主。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该规划范围纳入韶关高新区管理范围,该片区对外统称“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
基于以上背景,为响应国家及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号召,并落实韶关市政府的决策,解决工业园区发展存在的问题,打造具有良好产业生态的现代产业园,同时为有效承接“双区”的产业转移,盘活低效闲置用地,进一步提升园区经济发展与产业平台承载力,以进一步明确化工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统筹园区之间的发展,决定申报此次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本次甘棠化工园规划区位于莞韶产业园甘棠片区西侧,韶关市中心城区西南部,与芙蓉新城、沐溪— 阳山片区和龙归组团相邻,规划总用地面积153.84公顷。在保证当地环境质量的同时,引领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水:
建设期:建设期的废水主要来源包括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三大类。地表径流采取沉淀措施,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措施,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等措施减少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
运营期:园区目前已建成配套的污水处理厂(韶关市乌泥角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m3/d(一期建设规模为15000m3/d、二期建设规模为15000m3/d),已建设的污水处理规模为5000吨/天。韶关市乌泥角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南水河,其中石油类标准执行《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粤环审[2014]146号)中的要求。
2、废气:
施工期:主要是扬尘、汽车尾气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控制车速、及时清扫和定时洒水等措施可减少道路扬尘。
运营期: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企业工艺废气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制药工业项目工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合成树脂行业工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日用化工及其他行业有机废气TVOC、NMHC和苯系物排放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T 2367-2022);其他行业相应执行各自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各自修改单等;废水、废气焚烧设施除满足各行业排放标准外还需对排放烟气中的SO2、NOx和二噁英类进行监测,并达到各自行业标准中焚烧设施SO2、NOx和二噁英类排放限值要求;锅炉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含卤素危险废物焚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3)》;园区污水处理厂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3、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打桩等施工作业和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车速,减少鸣笛、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运营期:产业园区内噪声主要来自各企业生产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类比调查表明,一般产业园区内噪声环境能达到城市区域噪声环境标准3类及4a类标准(园区主干道等交通主干道两侧35m范围内)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开挖土方和建筑施工中的废弃物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定期分类清理,其对环境影响有限。
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固废弃暂存场所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废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大部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鼓励入园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设施或园区配套建设危废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要求达到100%。
5、土壤:
正常情况下,入驻企业采取了完备的地下水、土壤防渗措施,可有效阻隔污染物下渗,切断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事故情况下,企业内液态物料埋地贮罐、废水池类泄漏等可能造成的污染物定水头持续入渗事故,会对包气带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显著影响。在降雨蒸发情形下,石油类污染物虽然经过了10年时间的迁移,仍很难穿透包气带,10年后大部分的污染物累积在地表较浅位置。产业园区各企业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渗措施,并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的土壤污染。
6、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针对开发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问题,开发期拟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沉沙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并尽可能地在裸露地表铺设人工覆盖物,水土流失强度和年均水土流失总量均有大幅度的下降,施工期生态影响不大。
运营期:加强园区工业生产区边界防护绿带的建设,可以明显减少工业废气对区域植被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执行合理科学的排水方案,废水排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园区建设过程中积极落实用地“占补平衡”工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在以上措施落实前提下,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
园区内存在危险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污水厂事故排放等环境风险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园区内必须根据消防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同时落实入区涉及危险品的企业应严格进行安全评估,厂区内设置有效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天然气的运输和使用需要对其在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管道输送过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通过对污水厂和排污企业进行废水排放的风险管理杜绝事故排放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保障各种预警及应急措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园区的环境风险可以降低到较低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符合产业园区规划对产业的定位及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合理、总体结构和布局较为合理。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环境容量充足;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基本合理,选址、布局和各产业用地划分基本可行;主要环保基础设施正在完善当中,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后,从环境角度考虑,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是可行的。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单位——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者环评单位——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请多提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14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首层至第十层(部位:603)
联系人:陈子韬 电话:0751-8825407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60028938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项目的公告内容将会在园区附近居民点、学校、政府等公告栏以及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sg.gov.cn/bmpdlm/gxqglwyh/xwzx/index.html)等进行公告,规划文本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与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征求主要事项包括:1、是否支持规划调整实施;2、规划调整实施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规划实施可能对您造成何种影响;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的观点;5、其他优化调整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公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予以回应和解释。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韶关高新区甘棠化工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