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入选国家发改委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名单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原则同意全国21个省(区、市)46家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韶关市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入选《名单》,并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园区。
为提升园区污染治理能力、提高污染治理专业化水平、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共同发出《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并先后开展了两批园区遴选工作。在摸清环境底数和治理短板的基础上,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编制了《广东省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3)》,并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评审。
下一步,韶关市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将重点推动园区污染防治整体升级改造,其中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提升、水污染防治提升、固废储值提升、监控管理手段提升以及智慧生态园区建设等五大部分。通过水、气、渣长效管理服务体系的完善,构建智能化环境管理平台、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园区跨越式提升。